学习《关于做好2019年武进区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
6月3日下午4:00,横林实验小学全体教师集中在博爱楼会议室学习《关于做好2019年武进区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殷黎明校长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教基〔2019〕4号)、《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和《关于做好2019年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及小学毕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常教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全区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组织全体老师进行学习。坚持就近原则、免试原则、同步原则、公平原则等四项基本原则进行招生。入学对象为2013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儿童。武进区户籍的,凭户口簿(儿童和一名监护人须在同一户口簿)、合法固定住所证件、儿童预防接种卡,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施教区小学,办理报名手续。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按积分入学管理办法入学。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施教区学校提出申请,并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公办小学采取户籍、居住地一致和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等相结合的方式入学,民办小学按核准的招生方案自主招生。新市民学校严格按照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市民学校管理的实施意见》(武办发〔2013〕23号)文件要求规范招生。
会议上,殷校长尤其强调了工作要求,要加强宣传、统筹协调、严肃纪律、强化管理、加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