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 | 杨宇 | 所在年级组、任教学科 | 一6语文 | 时间 | 2017.3 |
文章标题 | 小学升国旗制度 | 作者 | |||
文 章 摘 要
| 根据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后简称《国旗法》)中关于“全日制学校,除寒假、暑假和星期日外,应当每日升挂国旗”,“全日制中学小学,除假期外,每周举行一次升旗仪式”的规定,为了严格中小学(含各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下同)升降国旗制度,使学生通过升降国旗这一具有教育意义的仪式受到深刻的爱国主义教育,特提出以下意见: 1.出旗(旗手持旗,持旗方式可因地制宜。护旗在旗手两侧,齐步走向旗杆,在场的全体师生立正站立); 2.升旗(奏国歌,全体师生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3.唱国歌; 4.国旗下讲话(由校长或其他教师、劳动模范、先进人物等作简短而有教育意义的讲话)。
| ||||
体 会 反 思
| 施行升降国旗制度,是学校德育工作不可缺少的一项内容,要把这项制度的实施情况列为政府部门督导、检查、评估学校教育的内容之一。各中小学要配合《国旗法》的宣传和施行升降国旗制度,通过校级、班级和少先队、共青团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深入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不断总结经验,使此项制度的执行持之以恒,取得良好教育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