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阅读了关于算用结合的文章,得到了很多的启示和收获。
启示一:关于计算的再认识。计算是解决现实问题的基本工具,这是无可厚非的,但随着计算机的诞生,繁杂的运算已不必人工演算,所以没有必要花费太多的时间去训练。对计算的教学,要结合现实情境与实际应用环境,让学生亲身体验各种运算的来源和本质,感悟各种运算的真切意义,形成自觉选择恰当运算方法的意识,遇到实际问题时会从数及数的运算角度去思考的习惯。在这里,值得一提的是要加强估算的教学,它能很好地体现一个人对现实状况从数学角度评估的能力,是一个人生活、学习最基本最常用的技能,是衡量学生数学素质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养成运算意识的重要途径。
启示二:关于应用题学习目的的再认识。传统的应用题教学,过分强调了应用题的类型,过分注重了数量关系的分析,过分关注了学生解题技巧的训练,致使许多学生在解答应用题时,只是把问题与应用题的类型相联系,死扣类型,他们思考问题的空间很小,不会分析其中的数学意义,应用题教学仅仅发展了学生的解题技能,而没有发展学生的数学理解和思考能力。应用题学习的目的主要不再是学会解题,而更多地体现出作为数学学习的一种方式和工具,是所有学习材料情景化的最主要呈现方式,它不再以相对独立的知识体系存在,而是融合各数学知识以解决现实问题的工具,成为各部分知识有机联系的融合剂,学习的目标是培养应用的意识和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启示三:关于应用题的加工度。目前使用的应用题,大多条件充分,解题方向明确,答案唯一,而且现实背景高度简化,数学意义一览无遗,这样的应用题,只能助长学生运用归类套公式解题的模式,而对培养他们的思维能力及应用意识,显然是效果甚微的,原因就在于,习题已帮助学生完成了从现实到问题的“数学化”抽象过程,呈现在学生面前的已经是毋需抽象的“友好”问题情境,学生仿例题或依类型即可安全获解。我们知道,“数学化”的过程恰恰是提升思维力最有效的途径,失去了此过程即削弱了应用题培养学生思维的功能。过度加工的应用题,完全失去了现实问题本来的面目,学生感觉不到问题的生活原型,不利于应用意识的培养。但也不提倡将现实原封不动地取为应用题,特别是对小学生,他们还不具备将生活原始信息加工成数学问题的过强能力,所以,新课标的理念是,应用题应该是经过适度加工的实际问题,在能够收到实效的前提下,尽可能地保留问题的原型。
四点收获:
算用结合既是新课程改革的教学理念,又是新教材编排的最明显特点,我们通过几年的研究,一致认为算用结合,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⑴善抓算用结合的时机
做任何事情,抓合适的时机总是最重要的。记得有一则关于砍树的寓言,很能说明这个道理,老子在冬天里砍掉一棵只剩光秃秃枝丫的千年古树,结果春天来临时却惊奇地发现树桩上又萌发了一圈新绿,原因是过早的判断导致误砍;小子却守着春天里的死树指望来年长新叶而舍不得砍掉,结果可想而知。二个人都因为没有把握好砍树的时机而后悔莫及。
实施算用结合,善抓时机显然也是首当其冲的要事。一节计算课通常有出示算式、探究算法、理解算理、巩固内化等教学环节,在众多环节中,我们不可能把用数学贯穿于计算教学的始终,这时着重要考虑的问题,就是将用数学落实在哪一环节最合适,或者说计算教学的哪一环节是实施算用结合的最佳时机。
⑵精选算用结合的题材
实现有效的算用结合,除了抓牢结合的时机外,题材的合适与否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题材得当,既有利于学生主动地理解算理掌握算法,也有利于学生在学习计算的过程中,逐步积累解决问题时的建模、解模和学会数量关系分析及解决问题思考方法的成功经验,体验解决问题策略的多样性,如果题材不当,则得不偿失。
特别指出的是,计算教学过程中用数学的题材,除了信息量的控制外,还有注意以下二点:一是应用目标的明确指向,如:四上第三单元“三位数乘两位数”,除了落实计算目标后,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用数学目标,即要求学生掌握时间、速度和路程之间的关系,以及应用这种关系解决问题。因此,在这一单元的计算教学中,行程问题的题材是不可缺少的。二是数学化的生活题材,正如周玉仁教授说的:“提供的生活情境要简明、生动,突出数量关系,要防止过泛过大,防止花哨和形式化。”使选定的题材更有利于算和用结合。
⑶适当把握结合的“度”
算用结合教学已成常理,操作技巧研究不仅仅是我们的研究课题,也是新课程背景下大家探讨的共同话题。但在目前的算用结合教学中,很明显地存在着以下二种现象,一是把计算课上成提问题的课,或者称说话课,二是把计算课上成纯粹用数学的课,结果呢?辛辛苦苦40分钟,在观察情境图上花了大量的时间,而算理还是模糊不清,算法一知半解,问题就在于算用结合的“度”的把握。
所谓“度”,指的是程度、限度、分寸。哲学上指一定事物保持自己质的数量界限,在这个界限内,量的增减不会改变事物的质,一旦超过这个界限,就要引起质变,性质就大不一样。算用结合教学中为什么出现了上述二种现象呢?根源就在于没有把握好结合的“度”。
⑷正确理解算与用的内涵
算用结合,是台州市教研室自实施新课程以来提出来的新课题,在研究的过程中,我们常常因为算、用概念的界定而引发激烈的争论。
一般来说,算用结合中的算,指的就是计算知识,如:100以内加减、表内乘除、整十、整百数乘整十数的算法及算理;而从信息丰富的情境图中提出问题,包括应用相关知识去解决的归属于用,这是比较容易判断的,但令人非解的如以下四种情况。一是简单的实例,可不可以理解为用数学的题材。二是教师通过口述的生活情境使相关的计算知识得到应用,是不是属于用数学的范畴。三是已经掌握或已形成技能技巧的计算,又如何去界定,四是算与用,在教学中如何把握,是不是每一个环节、每一节课都必须得到体现?
关于算与用二个概念的外延,确定一时很难定夺。我们认为,算或用的外延具有相对性或模糊性,有时甚至是可以转化甚至相通的。但有一个本质问题必须搞清楚的,即算用的辩证关系:即算是用的前提,用是算的归宿,算和用是一个不可分割的共同体,任何简单化的拆分都是不对的。对于算和用在教学中的比重,也应该从知识整体去衡量,例如,在万以内数计算的教学过程中,如果完全脱离了用计算解决实际问题的题材显然是不对的,但在某一个环节甚至是某一个课时,就未必非这样做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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