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把“规定”来讨论
发布时间:2014-03-11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易敏

 

横林实验小学    易 敏

【现象】

教学“含有中括号的混合运算”

教师让学生尝试计算84÷<(86)×2>,一个学生给出的计算过程如下:

84÷<(86)×2>

=84÷(14×2

=84÷28

=3

对此,教师引导学生讨论第二步用小括号还是中括号。学生经过争论,在教师的提示下,最后认同运算结果虽然正确,但“过程表达应让别人看清楚是怎样算的”。

上述运算过程中的书写格式,可以看作数学中的“规定性内容”。类似这样的内容,您认为有必要让学生争论甚至探究吗?这样的内容到底该怎样教学。

【诊断】

学习方式偏差——教师盲从课标,学生无序学习。

【反思】

从上例中可以发现,部分课改教师片面地去理解新课标中“学生是数学学习的主人,教师是数学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与合作者”的内涵和精神。总以为只要放手让学生自己去学习、放手让学生去讨论,就是新课改,就是符合新课标精神。其实这只是“形似神离”、“得其虚表而失其精髓”,因为他们也许并未注意到,在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中还特别提出:“有效的数学学习活动不能单纯地依赖模仿与记忆,动手实践、自主探索与合作交流是学生学习数学的重要方式”。只要我们再三品味这句话,就能深深领悟出它所蕴涵的深刻含义:第一,模仿与记忆同样也是进行有效的数学学习活动的方式,我们既不能否认它的价值所在,但也绝不能把它当作唯一的方式进行持久、机械、僵化地运用;第二,“探究”是新课标着重倡导的重要学习方式之一,但同样它也不是唯一方式、万能方式,同样不能机械、僵化地加以运用。自主学习要因人而议、因教材而议,像上例中的“让学生讨论探究”,其实是一种无意义自主,只能是属于放任和放纵,容易造成学生无组织无纪律、迷失学习方向、形成不良习惯。

建议

我认为新课改应该理性、务实、创新地“焊接昨天与今天”。现如今,一提到新课改,叫得最为响亮的口号就是“自主、合作、探究”,把“探究性学习”拔到了无所不能的位置,而忽视甚至是否定了接受性学习在学生健康成长发展中的重要价值。事实上,探究性学习和接受性学习是人们开展学习活动的两种基本方式,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因此,我认为在我们“努力改变原有单一、被动的数学学习方式,建立和形成发挥学生主体性的多样化的学习方式,促进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学习”的同时,也要继续继承和发扬传统教学中那些同样能够促使学生可持续发展的、优秀的教学方法和学习方式,不要使我们的新课程改革与传统优秀教学之间留有真空,留有断层,更不能让它们泾渭分明、“反目成仇”,而应让我们在理性之中,在自我学习及实践反思之中,把经典的、灿烂的“昨天”与创新的、美好的“今天”有机地焊接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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